(版主見解)

民國39年至50年的全國性高普考係為反攻大陸預為儲備人才,考試之性質為資格考試」,考試及格錄取不分發任用。台灣省高普考任用考試、依法任用。在此政策下,全國性高普考外省籍錄取人員「有名無實--考試及格不任用」無實質優惠。

駱的說法宜修正為:1950年全國高普考,本省籍錄取7人、外省籍錄取179人,合計186人,外省籍因屬資格考試,179人不任用。台灣省高普考,本省籍錄取30人,外省籍0人,30人依法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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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評 貳評 參評

林濁水先生銓敘部高官帶頭圖利自己!兩次荒唐年金改革,飆出最高所得替代率(2016/09/24財訊雙週刊第512期)乙文與現況不符之處,請參閱本版壹評貳評,不在贅述。

參評主在分析退撫新制、舊制之制度之差異,並檢驗退撫新制實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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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評 貳評 參評

結論:

林未察「月退俸計算方式」已於民國48年訂立,而誤認「月退俸計算方式」為68年新增條文,進而在文中提出謬論,例如「大幅提高月退俸、墊高計算基準、提高月退俸以誘導公務員領月退」等等。林濁水先生曾於民國82年至95年任職立法委員,以立委之尊卻對法律脈動如此不察,令人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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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評 貳評 參評

摘要:

一、104年退休公務員適用公務員退休法第32條,退休所得超過一定比率上限,減少其一次性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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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8年修訂公務員退休法第6條,主在增加三種"兼領"退休金(俸)的方式,以期減少政府一次退休金之給付壓力(詳見立法理由)。

有關俸率(如下)部份,68年和48年版完全相同,沒做任何修正。

(條文摘錄)........任職滿十五年者,按月照在職之同職等人員月俸額百分之七十五給與,以後每增一年,加強百分之一。但以增至百分之九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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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比台灣跟希臘不一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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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於86年加入退撫新制,是幫國家分攤愈來愈重的退休金即然是幫國家分攤費用,基金日後會不會短絀、破產,自然與軍人無關!!

退撫基金會不會短絀?? 官員說:軍人領的期限較長,支出會很大,因為繳費年限短,所以這部分會像韓國一樣,最早出現經費短絀的情形。

基金短絀怎麼辦?? 官員說:..基金若有虧絀,由政府負擔最後支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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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2016.11.1116:57

川普、柯文哲、郭台銘
看川普,很自然想到兩個政治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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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資給付率不動? 林萬億:勞長個人意見(聯合2016.06.06)

(略以)勞動部長郭芳煜日前表示,將爭取年金改革過程中,不動現有勞保「年資給付率」百分之一點五五舊制,保障勞工老年生活。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對此表示,「這是郭部長個人的意見,不是新政府既定方向」,年資給付率是否變動,將交由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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