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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推出新的年金計劃時,新計劃適用新進人員。已在職人員仍適用原計劃--不溯及即往、不刪減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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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務員最早年金計劃是「傳統型計劃」、「傳統加值型計劃」。
2002年推出「合夥型計劃」、「優質計劃」。推出後,新計劃僅適用新進人員,現職人員仍適用原「傳統型計劃」、「傳統加值型計劃」。
2007年推出「Nuvos 計劃」,新進人員可於「Nuvos 計劃」或「合夥型計劃」擇一適用。
新計劃推出後僅適用新進人員,現職人員仍適用原參加計劃,原計劃應有給付不刪減也不溯及即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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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型計劃」、「傳統加值型計劃」:適用2002年10月以前任職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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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型計劃」:適用2002年10月1日之後新進員工。
「傳統型計劃」改成「優質計劃」:適用2002年10月~2007年7月29日之新進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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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vos 計劃」:2007年7月30日之後新進員工可2選1,適用「Nuvos 計劃」或「合夥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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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退休金制度沿革
 英國公職人員退休金計劃依 1972 年退休金養老制度法案規定而建置,在2002 年 10 月之前,大英國協中央政府部門與執行機構所聘僱之公務人員原本都隸屬於「公務人員退休金計劃(Principal Civil Service Pension Scheme,
PCSPS)」,此計劃稱為「傳統型計劃」,但自 2002 年 10 月起,為了因應勞動市場結構的改變,提供公務人員工更多的選擇機會,因此將原先的公務人員退休金計劃改成「公務人員服職退休金計劃(Civil Service Pensions),2007 年 7 月 30日的改革後,新進成員可選擇「Nuvos 計劃」或「合夥型計劃」。
 因此,2007 年改革後,英國共經歷五種公職人員退休金制度,包括「傳統型計劃」、「優質計劃」、「傳統加值型計畫」、「合夥型計畫」及「Nuvos 計畫」供員工選擇。
 就目前公務人員退休金計畫類型而言,「傳統型」、「優質型」以及「傳統加值型」計劃是屬於舊的退休金制度,其屬於確定給付制退休金制度,法定一般退休年齡皆為 60 歲,目前此 3 個計劃已不再開放新進員工選擇適用;
現行計劃為「合夥型」及「Nuvos」計劃,其中「合夥型計劃」是確定提撥退休金制度,提供員工可於 55 歲至 75 歲期間自由提領,「Nuvos 計劃」為確定給付制退休金制度,新員工適用法定一般退休年齡 65 歲,提高退休年齡是英國多年改革的成果,以下將個別說明「傳統型」、「優質型」以及「傳統加值型」計劃,而「合夥型」及Nuvos」計劃於現行退休金制度中說明。 

取材自:先進國家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之研究/政大王儷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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