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錄自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報告請GOOGLE)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係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設置,截至民國 103 年 12 月 31日止,參加該基金之機關(構)及學校數共 7 千餘個,總人數 62 萬餘人。基金來源包括:各級政府依法撥繳之費用;軍、公、教、政務人員依法自繳之費用;基金孳息收入及運用收益;經政府核定撥交之補助款項及其他有關收入等。基金用途為軍、公、教、政務人員之退休金、退職酬勞金、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撫卹金、撫慰金、資遣給與及中途離職者之退費;各類人員本年度基金收繳給付淨額分別為公(政)務人員 9 億 7,867 萬餘元,教育人員負 4 億 6,902 萬餘元,軍職人員負 38 億 7,334 萬餘元,茲將該基金本年度決算之審核結果說明如次: 

(一) 作業收支之審核

本年度營運結果,計列收入 359 億 5,969 萬餘元,支出 23 億 7,619 萬餘元,收支相抵,本年度賸餘 335 億 8,349 萬餘元,較預算增加 129 億 5,300 萬餘元,約 62.79%,主要係投資利益及兌換利益較預期增加所致。

(二) 資產負債及基金餘絀之查核

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資產總額 5,955 億 2,607 萬餘元;負債總額 7 億 5,655 萬餘元,占資產總額 0.13%;委託人權益 5,947 億 6,952 萬餘元,占資產總額 99.87%,包括基金 5,916 億 3,759萬餘元、累積賸餘 29 億 79 萬餘元(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 5 條第 3 項規定,基金之運用,其 3 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灣銀行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如運用所得未達規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國庫補足其差額。該累積賸餘係民國 99 年度應由國庫撥補數)及權益調整 2 億 3,113 萬餘元。

(三) 基金運用情形之查核
1. 基金運用計畫
本年度基金計畫運用金額 5,418 億餘元,國內與國外運用項目配置比率分別為 54.9%(2,974億餘元)及 45.1%(2,443 億餘元),其中國內運用項目以權益證券(33%)、銀行存款及債務證券等固定收益投資(21.9%)為主,國外運用項目主要為權益證券(27%)、銀行存款及債務證券等固定收益投資(18.1%),倘依自營與委託經營區分,則自營與委託經營計畫配置比率分別為 54%(2,925 億餘元)及 46%(2,492 億餘元)。執行結果,本年度基金實際運用金額 5,865 億餘元,國內與國外運用項目實際配置比率分別為 62.26%(3,651 億餘元)及 37.74%(2,213 億餘元);營與委託經營實際配置比率分別為 69.49%(4,075 億餘元)、30.51%(1,789 億餘元),各運用項目之實際配置比率,除國內委託經營-固定收益部分,因全球經濟復甦,受託機構積極運用受託資產提高持股比率,致實際配置比率低於允許變動區間下限,餘尚符合計畫所定允許變動區間,詳如表 1。

表1民國 103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jpg  

2. 基金運用收益

本年度基金運用收益為 356 億 4,634 萬餘元(包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評價利益 21 億 64 萬餘元,惟不含非運用項目產生之購買年資孳息等 3,844 萬餘元及呆帳費用 64 萬餘元),收益率 6.50%,其中已實現利益 252 億 1,117 萬餘元、未實現利益 104 億 3,516 萬餘元。截至本年度止之已實現累計運用淨利益為 1,739 億 8,542 萬餘元,高於依法定保證最低收益率計算之保證最低收益數 1,067億 8,012 萬餘元(表 2)

表2歷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用收益統計表.jpg  

(四) 重要審核意見

1. 基金運用成效已達年度收益目標,惟收繳給付淨額逐年縮減,本年度收支首次轉為短絀,亟待積極推動完成年金改革措施,以改善基金收支失衡情事。

本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用收益 356 億餘元,年收益率 6.50%,已逾預定收益率4.03%。惟據基金決算揭露潛藏負債資料顯示,未提撥退休金負債由民國 101 年底之 2 兆 4,080 億餘元,逐年攀升至民國 103 年底之 2 兆 7,673 億餘元,漸有擴大趨勢;次據統計基金近 10 年整體收繳情形,民國 94 年度基金收繳給付淨額尚有結餘 282 億餘元,惟自民國 96 年度起,歷年收支結餘逐年縮減,至本年度已入不敷出,首次轉為短絀 33 億餘元,其中軍職人員部分自民國 100 年度起已產生赤字,教育人員部分本年度起亦由餘轉絀,至公務人員部分,本年度雖尚有結餘,惟亦由民國 102 年度之 42 億餘元,降至本年度之 9 億餘元,減幅達 7 成餘(圖 1)。各類人員繳費收入已漸未能支應該類人員之退休撫卹支出,且現行各類人員提撥費率僅 12%,不僅遠低於精算結果之提撥率(公務、教育及軍職人員提撥率,於攤提過去負債基礎下應分別為42.65%、47.77%及39.65%;如未攤提過去負債基礎應分別為 26.40%、30.72%及 26.21%),且已近 10 年未作調整,致收支失衡加劇。為免收支差短持續惡化,經函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賡續協調相關機關積極研商推動年金制度改革措施,儘速完成軍公教各類人員提撥費率之調整,以及時挹注基金繳費收入,健全改善基金財務。據復:有關軍公教各類人員提撥費率之上限調整,各主管機關業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等修正草案,於民國 102 年 4 月函送立法院審議在案;另銓敘部並於民國 103 年 12 月邀集國防部、教育部等機關召開退休撫卹基金運作現況及其財務困境如何因應會議,決議應儘速提高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暨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國防部積極溝通,由行政院調整預算分配,專案挹注軍職退休撫卹基金帳戶,以優先處理軍職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危機;未來該會仍將持續密切注意相關機關辦理情形,並追蹤其後續發展,期改善退休撫卹基金收支不足及財務失衡之情形。 圖1民國 94 至 103 年度基金收繳給付情形.jpg 

2. 基金整體績效目標已達成,惟部分自行運用項目成效未如預期,有待 加強提升。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本年度已實現年收益率為 4.60%,如加計未實現利益及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之投資評價利益,年收益率達 6.50%,均 超逾預定收益率 4.03%。惟查本年度基金運用 之 14 個項目中,核有自行運用投資國內、外受 益憑證及共同信託基金等 5 項未達預定收益率 (表 3),與民國 102 年度僅自行運用國內短期 票券及庫券 1 項未達預定收益目標,及民國 101 年度全數運用項目均達目標比較,本年度自行運用投資績效有待提升,經函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就部分未達預定收益目標之投資運 用項目,檢討問題癥結並妥為因應。據復:自行運用未達預定收益率之部分,或因持有部分新興市 場部位績效表現欠佳、或為因應退休撫卹撥付支出及其他投資,致臺幣活期存款金額較大,惟其利 率較低、或因票券投資標的利率呈下跌走勢、或因投資債券市場收益未如預期等,惟將持續追蹤全 球經濟狀況、產業發展趨勢及慎選投資標的;未來其他投資項目若有適合之投資時點或標的,將以 活儲資金優先予以支應,降低臺幣活期存款之部位;積極向往來票券商爭取較優惠之國內短期票券, 以獲取較佳之固定收益;適時調整投資組合及股債比重等,以提升退休撫卹基金投資收益。

表3基金自行運用投資項目未達預定收益目標簡表.jpg 

3. 基金管理委員會已訂定受託機構經營績效評估機制,惟間有未落實執行,尚待檢討改進。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辦理國內委託經營業務,訂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依該辦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受託機構於契約存續期間經營績效或風險控管,未達基金管理會所定目標,或有違反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之情事,基金管理會得經評定後,減少其委託經營額度或終止契約。其中經營績效部分,依該會訂頒之委託投資方針,應於委託經營資產配置期滿1 年後,評定受託機構經營績效,如累計報酬率未達目標報酬率,惟均高於同期間大盤報酬率,或其累計報酬率均高於 10%,並優於該基金之法定收益率(臺灣銀行 2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則未予以減少其委託經營額度或終止契約。經查民國 99 年度第 2 次委託案(絕對報酬股票型),其中受託機構摩根投信截至民國 103 年 9 月底止總投資報酬率為負0.55%,且自民國 100 年度起,連續 3 個年度之總投資報酬率均為負值,暨低於當年度目標報酬率及基金法定收益率,又自民國 102 年度起亦低於大盤報酬率(表 4),惟該會並未終止或減少委託,顯示現行對委託經營評估減少委託經營額度或終止契約之評定機制,尚未能有效落實執行。為保全基金資產,並提升委託經營投資績效,經函請查明問題癥結,及採取必要措施妥適處理。據復:經定期進行績效檢討,該受託機構摩根投信經理人操作較為保守,未能適時掌握股市波段上漲趨勢,致帳戶績效無法有效提升,截至民國 103 年 8 月底之累積報酬率及當年期間報酬率均落後大盤及同批其他受託機構,且落後大盤之幅度有明顯擴大現象,為避免該帳戶委託資產減損情形擴大之風險,爰提報該會審議通過,於民國 103 年 10 月 30 日提前終止契約並收回委託資產;該會將視整體經濟狀況及考量基金最大利益,持續監控績效或函請受託機構注意投資績效之提升,或提前中止契約。 

表4民國99年度第2次委託案截至民國.jpg 

4. 基金歷年未達法定最低收益尚待國庫撥補數額仍鉅,允宜積極研謀妥處。

本部前審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民國 100 至 102 年度決算,曾就該基金尚待國庫撥補數金額仍鉅 1 項,函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賡續依法妥處,據復截至民國 102 年底止累計尚待國庫撥補數為 36 億 4,079 萬餘元,扣除本年度實際撥補7億4 千萬元及行政院已核列民國 104年度撥補額度7億4 千萬元後,尚待撥補數 21 億 6,079 萬餘元,為保障軍公教人員之權益,已請增民國 104 年度單位概算額度外需求等。經查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 100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應於 5 年內完成依法撥補,惟迄民國 104 年 4 月底止,距決議 5 年時限僅 1 年餘,仍尚餘 21 億 6,079 萬餘元國庫未撥補,經再函請積極研謀依法妥處。據復:該會曾多次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溝通國庫撥補相關事宜,惟囿於中央各機關原編報概算之收支差短仍大,爰行政院仍維持原核定民國 104 年度撥補經費額度 7 億 4 千萬元;至民國 105 年度國庫撥補額度亦核定為7億4千萬元,有關國庫待撥補數 14 億 2,079 萬餘元,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決議將全額請增額度外需求,並於民國 104 年 5 月函請銓敘部層轉辦理,惟仍需由行政院審酌當前財經情勢及未來發展趨勢等因素後逐年核定預算。 

(五)上年度重要審核意見追蹤查核情形 

本部於民國 102 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所列重要審核意見 4 項,其中:1.基金運用收益超逾年度 預定目標,惟財務狀況亟待改善,銓敘部雖已研提改革方案,然尚待完成立法程序,允宜賡續協調 審議事宜並持續提升基金投資運用績效;2.國內委託經營成果已達成預定收益目標,惟部分受託機 構或因操作績效欠佳,致提前終止委託契約;或違反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處分,國內委託經營業 務之遴選及監督機制亟待檢討改善;3.基金待國庫撥補數額雖持續下降,惟金額仍屬龐鉅,為保障 軍公教人員權益,允宜賡續積極妥處等 3 項,經追蹤查核結果,仍待繼續改善,業再綜合研提審核 意見詳「(四)、重要審核意見 1、3、4」通知檢討改善,其餘:基金資訊透明化程度未盡完善,允 應研謀改善,俾增進民眾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 1 項,經核業依改善措施持續辦理中。 茲將該基金本年度收支餘絀及資產負債情形,分別列表如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餘絀決算表.jpg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平衡表.jpg 

相關新聞:羅德水:關注退撫基金財務狀況(2015.10.23)(現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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