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84年7月1日以前公保年資,可依年資給予相對應的"優惠存款最高月數"。例如年資12年,給予28個月。唯"月退所得"超過"一定百分比",將減少本優存本金金額。請參考100年優惠存款再調整方案介紹 - 銓敘部

以本俸39,090 試算: 
        1.施行前公保年資:12年
        2.公保養老給付可"優惠存款最高月數":28月。
        3.優存本金金額=本俸×月數= 39,090 ×28 =1,094,520 元。
        4.每月優存利息:=1,094,520×  0.18 / 12 = 16,418元。

註:請至公務員退休金試算 試算退休所得。

(一)適用條件:

  1. 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休。
  2. 最後在職之機關係適用行政院訂定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支薪。
  3. 依84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施行前之公務人員保險年資,所核發之養老給付。
  4. 如因機關改制或待遇類型變更始符合前項規定之機關,其人員於84年6月30日以前曾任符合併計 公務人員退休之年資,未曾領取待遇差額、退休金差額或未支領單一薪給、中美基金、實施用 人費率或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待遇者,其參加公保期間所計給之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

(二)84年7月1日新制施行前公保年資及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之最高月數,依下列標準表計算:

施行前公保年資 優惠存款最高月數
1 4
2 7
3 10
4 13
5 16
6 18
7 20
8 22
9 24
10 26
11 27
12 28
13 29
14 30
15 31
16 32
17 33
18 34
19 35
20以上 36

 

 

請參考100年優惠存款再調整方案介紹 - 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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