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1月1曰軍職人員實施退撫新制,省的錢呢 ??

83年立法院一讀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時,時任國防部司長楚慶先生說:「.........國防部考量到國家的退休金負擔沈重,若軍人不負擔部分費用,國家的負擔會愈來愈重..」。

105年7月30曰媒體報導「國防部:明年退伍中校 較廿年前每月少領近兩萬」。由新聞內容得知,退撫新制實施後,國家確實節省大筆退撫費用。

由下表可以得知上士年資20年,新制退休俸20,616元、舊制退休所得33,175元,新制少領12,599元。

舊制不用繳費(恩給制)、新制需繳費(儲金制)。新制由政府及個人共同撥繳費用至退撫基金,政府分攤費用65%、個人分攤35%。

依分攤比例,上士新制退休俸有65%源於政府資金、35%源於個人自繳。

上士新制退休俸20,616元中,以分攤%計算,有65%($13,400元)源於政府資金,有35%($7,216元)源於自繳。

舊制退休俸33,175元由政府全部負擔(恩給制);退撫新制退休俸政府實質負擔13,400元(儲金制),政府約減少支出19,775元=33,175-13,400、約減少支出60%=19775 / 33175元。

以上述方法試算政府減少支出%:士官長59.5%、少校、中校59.2%。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7條:軍官、士官退伍除役給與,應由政府與現役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設立基金負責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新制月退俸公式=本俸*2*年資給付率2%*年資

最後要問:退撫舊制轉新制,政府負擔大幅減少,省的錢去那裡呢 ????

下表:取材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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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3年12月27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01448)「一讀委員會審查」立法記錄(83卷80期2754號下冊)第230頁

[國防部]楚司長慶:但是,後來國防部考量到國家的退休金負擔沈重,若軍人不負擔部分費用,國家的負擔會愈來愈重,另外又考量到全國一致性,所以後來國防部和人事行政局商量的結果是,軍方亦配合公教人員的退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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