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分別聲請釋憲新聞稿(108.5.9)
合議庭受理公務人員退休年改事件,對所適用之民國106年8月9日公布、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36 條(有關優惠存款利率)、第 37 條(有關退休所得替代率)及第 39 條(有關退休所得超過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扣減)等規定,確信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財產權保障,而有牴觸憲法第 15 條、第 18 條及第 23 條規定之疑義。爰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目前分類:公務員退撫 (7)
- May 09 Thu 2019 22:15
台北行政法院第五庭、第六庭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新聞稿
- Feb 24 Fri 2017 23:35
未來公務員退休所得將大幅低於勞工
- Feb 18 Sat 2017 10:13
[復刻版]84年6月28日聯合報:公務員退撫新制七一實施
- Feb 17 Fri 2017 20:04
民國100年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措施再調整方案講習會簡報資料(摘錄)
銓敍部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試算(105年修正版) 係依據"民國100年再調整方案"設計之試算工具,並有完整說明。
- Feb 04 Sat 2017 11:02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六條)民國68年修正版與民國48年版本之異同
民國68年修訂公務員退休法第6條,主在增加三種"兼領"退休金(俸)的方式,以期減少政府一次退休金之給付壓力(詳見立法理由)。
有關俸率(如下)部份,68年和48年版完全相同,沒做任何修正。
(條文摘錄)........任職滿十五年者,按月照在職之同職等人員月俸額百分之七十五給與,以後每增一年,加強百分之一。但以增至百分之九十為限。
- Aug 29 Mon 2016 17:42
公務員之月薪及年薪
- Aug 24 Wed 2016 00:49
公教保養老給付與可優存最高月數
如有84年7月1日以前公保年資,可依年資給予相對應的"優惠存款最高月數"。例如年資12年,給予28個月。唯"月退所得"超過"一定百分比",將減少本優存本金金額。請參考100年優惠存款再調整方案介紹 - 銓敘部
以本俸39,090 試算:
1.施行前公保年資:12年